這麼多年來,身為一女人,我一直在想一件事情,
上帝給我最好的禮物就是『長得不夠漂亮』,
因為如果我很漂亮,我就會停止努力,停止追求夢想,
停止去想有什麼地方讓人看見我的地方。
老王也對我說過類似的話,要我別再羨慕了,
沈迷在別人的眼光中,反而失了顏色。
想著怎麼再吸引更多人注意,開始有「捨我其誰」的錯覺.....


安迪沃荷說:「未來每個人都有15分鐘成名的機會。」
今天輪到妳站在鎂光燈下,享受追求跟名氣跟權力~
而又拿什麼去留下15分鐘之後的眷顧呢?用最易消逝的青春嗎?.................
我不敢誇口說自己一旦站上那個高度,還能有什麼冷靜可言,
但,我對自己發自內在的動力,是肯定的,有一些我知道自己有而且追得到的東西~
所以不太需要做一些激烈的事來感覺自己存在、感覺別人的注視....
這點跟陶子的理由不太一樣~或許也是?
只是它是越滾越大的資產,而非青春般的消耗品~
不過呢,同樣的事做久了還是會煩的啊~
我還是很想試試當美女的感覺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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